i MacBook Air 借用辦法
- 每位教師借用以一人一台為限。
- 行動學習專案教師,應預先提出電子書教材製作計畫,計畫應包含電子書題目、大綱及應用電子書學習教案。借用教師應於電子書完成後電子書供本校師生使用,並將製作及教學經驗,分享給其他教師,配合參加行動研究及數位教材教具製作比賽。
- 臨時借用教師須透過 mail 向資訊組申請預約辦理,借期以 2 星期為限。
- 借用期間務必妥善保管使用。不可浸水、摔落、敲打、加熱。遺失或毀損時,由借用人賠償。
- 請愛惜公物,珍惜資源,勿自行拆裝或破解。
- 本規則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
- 每學期初開學日前一週開放已提出電子書製作計畫之教師借用,該學期最後一週歸還資訊組。
- 於該學期結束前一週提出下學期電子書製作計畫之教師,優先享有寒暑假借用權益。
- 臨時借用教師請以 e-mail 向資訊組 (聖隆 glc.moore@zlsh.tp.edu.tw) 申請預約,資訊組會寄發 e-mail 通知預約者,並將 MacBook Air 保留兩天,收到通知後,請抽空到資訊組辦理借用手續。超過期限未取,則取消預約,由下一位遞補。通知順位以 e-mail 的時間記錄為依據,請勿直接到資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