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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修正「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技術服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0
公告內容

一、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自111年3月7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之規定,修正處理原則如附件1-1、1-2、2-1有關14天(日)內症狀之日程調整為10天,詳細修正內容請參閱修正對照表。

二、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業於111年2月22日辦理競賽,為維護競賽一致性、公平性、團體組參賽學生於舞臺上無法保持安全距離,且跨縣市移動增加防疫風險;另音樂比賽合唱類依據指揮中心規定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仍維持處理原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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