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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臺北市111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請各校提醒擬參加甄選美國交換之學生,應於110 年12月27日前至本局評選之代辦公司完成ELTiS英語測驗 檢定,逾期恕無法受理!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國教中心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37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21日北市教綜字第1103096183號函辦理。

二、依本計畫第陸點報名資格規定,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須達美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要求英文測驗及格成績(通過ELTiS英語測驗檢定);另依本計畫附件7所定期程,學生
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報名,故欲申請者請於該期限前至EF (英莩)留學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或遠景安國際教育交流顧問有限公司完成檢定,逾期恕不受理納入報名資格文件。

三、有關ELTiS英語測驗檢定相關事宜,請聯繫EF(英莩)留學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李小姐02-8780-0111 轉601,或遠景安國際教育交流顧問有限公司郎小姐02-2729-4656。

四、倘尚有疑義,請洽本局綜合企劃科阮姿嫚支援教師,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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